上海市政府法制办2016年度公务员招考简章(A类) |
来源:2exam.com 2015-11-1 22:48:20 |
招录 |
用人单位 |
职位 |
职位 |
职位 |
招录 |
基层工作 |
招考 |
专业 |
学历 |
学位 |
政治 |
专业 |
其他条件 |
备注 |
机关 |
(部门) |
名称 |
代码 |
简介 |
人数 |
最低年限 |
对象 |
本科 |
研究生 |
要求 |
要求 |
面貌 |
考试 |
市政府法制办 |
业务处室 |
主任科员及以下 |
1610133 |
政府立法、法制监督、行政复议、法律事务办理等工作。 |
3 |
二年 |
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|
法学类,经济学类,文学 |
法学类,经济学,文学 |
本科及以上 |
学士 |
不限 |
政法 |
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、文字表达和调研能力;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;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律工作经历的优先。 |
全日制本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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